闵行区居民丁女士通过某公司App线上订购新能源汽车,销售顾问及销售经理均承诺购车权益包含家用充电桩安装服务。然而,后续消费者安装家用充电桩时,却被告知其电缆布线长度超出了免费安装距离,需要额外支付95元/米的电缆费用。丁女士认为企业在销售环节未尽到告知义务,要求企业承担这笔费用并进行补偿。
接到上述投诉后,闵行区消保委与上海市消保委汽车办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核实情况。企业表示,定购用户的购车权益为总部统一上线,消费者在App上签署的购车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家用充电桩安装服务内容,“包含由电源点至专属充电桩安装位置实际电缆长度60米内的免费电缆长度及相应安装辅材等”,且相关公司上门为消费者安装充电桩前需进行线路勘测确认,不存在未告知的情况。
消费者则认为合同条款较为冗长复杂,销售员在销必一官方网站售环节中也未对相关内容进行详细告知,引发收费争议。
为此,区消保委详细查阅了该车企App,对争议内容细则进行确认,发现App中确实标注了智能驾驶、闪充服务、终身质保、充电无忧等各项权益内容及细则,双方产生争议的家用充电桩安装服务内容可以在充电无忧中的《家充无忧套餐》或App中定金权益栏进行细则查看,但其中的重点条款未以加粗或划线等方式进行显著标识,存在部分瑕疵。
后经过双方沟通,企业对于消费者的诉求可申请等值2000元的积分(20000积分)进行补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目前,App签署电子合同已成为新能源购车趋势,通过App签署的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消费者除需关注定金或订金条款外,还需关注一下其他常见的售后权益,如三电质保、智能车机流量及充电服务必一官方网站等。
区消保委建议消费者重点关注厂家承诺质保的时限、限制条件及相关免责条款,了解免费流量使用限制(每月使用流量上限)、车机使用信号(4G或5G)、流量超出部分的收费标准、数据运营商等信息,充电桩安装及收费、免费充电额度的上限、自建及第三方充电使用条件、限时免停车费等权益内容。对于使用自建App/小程序的汽车厂家,在电子合同的设计上,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定金权益、售后权益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同时进一步完善销售流程与管理,充分尽到合同内容说明、免责条款提示、风险告知等义务,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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